为进一步做好推免工作,充分发挥推免制度在人才选拔过程中体现的综合全面、公平自主优势,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新浦京集团350Vp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原则,通过对学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和素质拓展情况的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推荐原则。
(三)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
二、推免条件
根据《新浦京集团350Vp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规定,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诚实守信,且不在处分期内。
(二)具备健康的体魄,能够胜任学业,因病休学的学生康复复学之前不能申请推免。
(三)仅限纳入我校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留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降级、延长学习时间学生除外)。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
(五)“一般类别”学生,本科前三年专业主干课程平均学分绩成绩应在80分及以上或专业排名前20%,且所有课程合格;学业成绩认定截止时间为参加推免当年的7月31日。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在550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在42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为专业英语四级合格),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达到学校授位标准并且TOEFL成绩在90分及以上(两年有效),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达到学校授位标准并且雅思(学术类)在6.0分及以上(两年有效)。
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万 波
副组长:张莹莹
成 员:崔江涛 李青山 沈玉龙 付少锋 王宇平 高 琳 王小兵 杨 力 李龙海 权义宁 谢琨 褚 华 张淑平
秘 书:张亚菲殷少淼潘超宫源章燕玲汪龙 常欢
四、综合测评
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测评成绩(满分130分)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能力成绩组成,其中学业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能力成绩包括综合素质测评模块成绩和“突出特长”模块成绩,共30分。综合素质测评模块成绩满分10分,“突出特长”模块成绩满分20分。
(一)学业成绩
1.计算范围
学业成绩按照《关于印发<新浦京集团350Vp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西电教〔2021〕86号)规定,成绩认定时间确定为参加推免当年的7月31日截止。外语成绩的认定截止时间为获得推免当年的8月31日。
2.计算方式
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3.计算课程
学业成绩包括考核时间段内的必修课程及专业选修课。
必修课课程类别范围为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选修课范围为基础选修课和各方向专业选修课。
必修课课程类别范围为集中实践环节、能力素质拓展课程不列入计算学分绩,但属于被考核课程。
(二)“突出特长”模块成绩
由学校根据《新浦京集团350Vp大学生竞赛成绩优胜者表彰奖励条例》认定。已纳入“突出特长”模块成绩的奖项不再参与其他模块计算。
(三)综合素质测评模块成绩
综合素质能力认定范围主要包括科研成果(包含SCI、EI等论文)、增强型课程、学科竞赛、发明创造、社会服务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以及充分体现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综合素质能力评定的指标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工作流程
(一)基本条件公示
按照学业成绩计算方法,对学分绩等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学分绩、四六级成绩、课程不及格情况、处分情况等。
学分绩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排序。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按照专业方向排名,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数字媒体专业按照专业排名。
(二)学生申请
在符合推免条件的基础上,学生自主报名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三)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模块成绩共10分,分为学术创新(5分)和非学术创新(5分)两部分。附件1为综合素质测评参考分数,由学生申报个人各方面表现情况,学院专家组评审并最终确定测评分数。附件1和附件2未提到的情况由专家组研究决定。
学术创新5分由评审专家根据竞赛与学术情况鉴定,非学术的5分由党委副书记组织年级辅导员鉴定。
1.学生需准备个人综合素质证明材料提交学院;
2.专家由学院综合素质测评专家库抽选;
3.专家审核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对其综合素质进行测评,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4.综合素质测评参考内容见附件。
(四)综合测评成绩复核
由学院办公室和学生辅导员组成复核小组,交叉检查综合测评成绩,降低出错风险。
(五)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公示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模块成绩+“突出特长”模块成绩
排名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六)提交名单
按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提出推免生初选名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汇报院长后,上报教务处。
(七)纪律监督
推免过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监督,全面监督。
六、其他事项
被录取的推免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推免资格。
(一)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
(二)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
(三)取得免试资格后在毕业学年中因故休学或停学的;
(四)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学校相关推免规定执行。
七、附则
本办法实施对象为新浦京集团350Vp参加2019级推荐免试的本科生。
新浦京集团350Vp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