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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博士生、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9点击量:
关于开展2013年
博士生、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博士生、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遴选学科范围
本次博士生指导教师和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分别在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进行。
二、申报条件
博士生指导教师的申报和审核条件按照《新浦京集团350Vp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副教授可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硕士生指导教师的申报和审核条件按照《新浦京集团350Vp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条件参见(附件1、附件2)。
三、申报及材料审核
1. 个人申报
所有申报人员须使用研究生院网站所提供的导师遴选申报系统(http://dp.xidian.edu.cn/netdps/Login.aspx),在认真阅读填报说明之后,按系统提示操作步骤在线填写并提交所有申报材料(上传申报表格),要求系统填报内容与上传表格一致,并且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涉密材料须做脱密处理。
2. 材料审核
(1)研究生院负责对博士生指导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反馈给申报人,由申报人打印纸质材料并签字确认后提交申报学科所属学院。各学院汇总后,统一送交科研院、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其他申报类型教师(含硕士生指导教师、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兼转学科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材料由申报学科所属学院进行形式审查和相关内容审核。对于审核中有疑义不予认定及不符合填表要求的内容,各学院应予以删除
(2)申报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须是我校兼职教授,并与学校有实质性科研合作项目和充足的到校科研经费,所申报材料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并出具单位公函,于5月24日前送交研究生院学科管理办公室,经审查后,送申报学科所在学院评审。
(3)确因学科发展需要,研究生指导教师仅允许由大学科兼/转到小学科,具有教授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最多兼1个学科,具有副教授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允许兼学科。
四、评审及材料上报
1. 评审
(1)申报博士生指导教师,由申报学科所在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结果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校外同行专家通信评审,每份申请书聘请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审,2/3及以上专家同意的申请教师,提交学校学科评审组评审,评审结果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2)申报硕士生指导教师,由申报学科所在学院自行审核,学院需在自行审核工作开始前,将本学院自行审核办法及评审专家名单、材料公示时间、评审日期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学院评审结果报送研究生院,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3)申报兼/转学科研究生指导教师,需经原学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将材料报送申请学科所在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并按照相应类别进行审核和评审,结果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4)学院评审组专家不少于7人,至少1/3为非本学院专家。
2. 材料上报
(1)申报博士生指导教师,经申报学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学院需对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并将学院评审结果(加盖学院公章)、汇总后的电子文档、经本人签字确认的申报材料复印件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工学、理学、军事学门类博士生指导教师报送申报材料一式21份,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生指导教师报送申报材料一式12份,支撑材料1份。申报表格请按规定印制,封面单面复印,正文正反两面套印,骑马装订。
(2)申报硕士生指导教师,经申报学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通过后,需对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并将申报材料1份、评审结果(加盖学院公章)和汇总后的电子文档报送研究生院。相关支撑材料留学院备案保存。
(3)申请兼/转学科研究生指导教师,材料上报办法同申请相应类别的指导教师。
(4)学校兼职教授申报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参加申报学科所在学院和学校学科评审组的评审,不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五、时间安排
序号    
时 间    
工作内容    
相关单位    
1    
2013.5.11       ~2013.5.16    
填写申报材料及    
申报系统    
申报教师    
2    
2013.5.17       ~2013.5.21    
材料形式审查    
材料印制    
各学院    
研究生院    
3    
2013.5.22       ~2013.5.24    
材料审核    
科学研究院    
研究生院    
教务处    
各学院    
4    
2013.5.25       ~2013.5.30    
学院材料公示、评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形成意见    
各学院    
5    
2013.5.31       ~2013.6.2    
上报材料    
各学院    
研究生院    
6    
2013.6.3       ~2013.6.14    
校外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    
7    
2013.6.17       ~2013.6.21    
学校评审    
研究生院    
8    
2013.6.24       ~2013.6.28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联系人:高晓莉
电 话:88202786
附件:1.新浦京集团350Vp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2. 新浦京集团350Vp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3.2013 年导师遴选联系人
新浦京集团350Vp
2013 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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