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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浦京集团350Vp关于开展2013和2014“三秦人才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09点击量:

 新浦京集团350Vp关于开展2013和2014“三秦人才津贴”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和2014年度学科带头人“三秦人才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陕教位〔2015〕6号)精神,陕西省将开展2013、2014年度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带头人“三秦人才津贴”申报工作。现就我校此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2年首批认定的发放“三秦人才津贴”的国家重点学科和陕西省重点学科的带头人。

二、津贴标准及申报原则

根据《关于实施“三秦人才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陕组发〔2012〕11号)精神,国家级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5万元/年,陕西省重点学科(含目录内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4万元/年,每个二级学科限报1人(学科名单见附件1)。如果享受津贴对象同时符合多个层级条件,按最高层级确定津贴标准,不重复叠加。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明确的“三秦人才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切实做好2013和2014年度“三秦人才津贴”申报工作。

2.凡符合发放条件的,分年度填写《陕西省享受“三秦人才津贴人员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3.对于属于继续享受津贴人员,应在申报表备注栏中注明“继续申报”;对于初次申报的,应在备注栏注明“初次申报”,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对于年度考核不称职或离岗、离职、退休、超过管理期,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需上报名单,并说明理由,不再列入发放范围。

四、申报程序

1.各学院需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拟定学院上报人员名单。

2. 学校审定。

3. 学校公示。

4.申报人员填写《“三秦人才津贴”申请表》。

 

 

 

五、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

相关单位

1

各学院拟定上报人员名单

10月8日~10月11日

各学院

2

学院上报相关材料

10月12日上午10点前

3

学校审定

10月12日~10月14日

人事处

科学研究院

发展规划处

4

申报人员名单公示

10月15日~10月18日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0月12日前将学院汇总表(见附件,需加盖学院公章,学院院长签字)、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发展规划处。

相关文件及材料电子版请在发展规划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  周  静

联系电话:81891755

电子邮件:fgc@xidian.edu.cn

 

附件:陕西省享受“三秦人才津贴人员申报表”

 

 

 

                            新浦京集团350Vp

2015年10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1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带头人申报“三秦人才津贴”汇总表 http://dp.xidian.edu.cn/down/show_down.php?id=359

附件2:2014年度陕西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带头人申报“三秦人才津贴”汇总表 http://dp.xidian.edu.cn/down/show_down.php?id=363

附件3:(陕组通字【2015】78号)关于做好2013和2014年度“三秦人才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 http://dp.xidian.edu.cn/down/show_down.php?id=361

附件4:(陕组发【2012】11号)关于实施“三秦人才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http://dp.xidian.edu.cn/down/show_down.php?id=362

 

附件5:陕西省“三秦人才津贴”申报表  http://dp.xidian.edu.cn/down/show_down.php?id=364

原文链接:http://dp.xidian.edu.cn/article/show_article.php?id=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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