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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关于2014级秋季入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8点击量:

 

按照《新浦京集团350Vp关于发布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管理规定的通知》(研字〔2015〕69号)要求,2014年秋季入学的博、硕士研究生必须在第三学期末之前(直接攻博研究生在第五学期末之前)进行学位论文开题。为做好开题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时间
    2015 年秋季学期结束之前。
二、工作组织及实施
   开题工作由导师或导师组负责组织实施,即安排开题秘书及评审专家。所有研究生必须如实、如期公开举行开题报告会,严禁伪造和抄袭开题报告。
三、相关事项
(一)开题通过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申请,由系统严格控制各相关环节时间节点,相关申请表格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从学校网站主页的“研究生系统”或研究生院网站主页的“研究生系统_新版(统一入口)”处进入。
(二)请导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研究生开题,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开题,将不能进行中期考核和学位申请等后续工作;如需要申请开题延期的,请于本学期末之前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主楼四区-216)进行申请,否则按开题不通过处理。
(三)本次开题不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可在2016年上学期申请重新开题,仍未通过者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按博士肄业处理。
(四)博士的开题报告会须在研究生院网站信息平台上上发布预告,研究生院会随机组织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委员会委员旁听开题情况;
(五)博士、硕士举行开题报告会应在学院内公开进行,论证会的时间、地点由各导师确定,必要时学院办公室负责协调;
(六)硕士的开题由学院负责审核,博士和单证工程硕士由研究生院负责审核;
(七)开题报告会举行前,请各位研究生填写好《开题报告表》。并将纸质版《开题报告表》呈给开题报告会评议专家组,专家组将开题报告的评议及结论签署在《开题报告表》的最后一页。
(八)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会评议专家由3~5名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原则上要求组员均为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同学科专家。导师可以作为组员,不可以担任组长,秘书由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担当即可。
(九)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会评议专家由3~5名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要求成员须为副高以上职称,导师可以作为组员,不可以担任组长,秘书由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担任即可。
(十)在外实习的研究生如果这学期确实无法开题的,最晚于下学期末(2016春)之前开题,请学院和导师严格把控好时间节点和这部分学生的人数;校外、校内开题均可,但是导师一定要到场组织实施,而且研究生一定要通过系统申请学位论文开题。
 
 
 
计算机学院
               201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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