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激励硕士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学校继续开展2015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保证质量”的原则,实行差额评选。
二、评选范围
2015
年1月将取得硕士学位的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
论文选题属学科前沿,能够反映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
论文在理论、研究方法、技术上有创新,或具有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新思路、新工艺或新进展;
3.
论文层次分明,文笔流畅,表达准确,格式规范;
4.
论文评阅和答辩结果均为优秀(85分及以上)。
(二)推荐特等奖、一等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条件
1.
学术型硕士
以学位论文相关内容为基础,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理、工、军事类:在SCI/EI收录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至少1篇;
管理、经济、人文类:在SSCI/EI收录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至少1篇;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本人排名前5),或获得国家(或国防)发明专利至少1项(本人为排名前3的第一个学生)。
2.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学位论文须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紧密结合学校、行业、研究院所或企业的工程应用项目,并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较好地解决了工程项目中的实际问题,具有较大的工作难度,工作量饱满,取得良好效果(需提供支撑材料);
(2)研究成果能够带来良好的社会或经济效益(需提供成果鉴定书,且本人为主要完成人);
(3)结合工程项目获得国家(或国防)发明专利至少1项(本人为排名前3的第一个学生);
(4)结合论文研究成果,在SCI/EI收录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至少1篇。
四、评选程序
1.
学生申请。申请者填写《新浦京集团350Vp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2),经导师审查同意后,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
2.
分委员会评审及推荐。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评审,按照“各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名额”(见附件1),评选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二等奖获得者。根据推荐特等奖、一等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条件,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特等奖和一等奖。
3.
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参评特等奖、一等奖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评审,评选出特等奖和一等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并对二等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认定。
4.
公示及公布。在全校公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在2015届研究生毕业典礼上宣布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和指导教师名单。
五、材料报送
1.
学院评选出的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二等奖基本情况表(排序、盖公章)(见附件3和4)。
2.
学院推荐参评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特等奖、一等奖的基本情况表(排序、盖公章)及学位论文1本、推荐表1份,作者在学期间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成果和专利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各学院负责核对原件)。
六、表彰和奖励
本次将评选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特等奖和一等奖共28名(占预计毕业生总数的1%),二等奖85名(占预计毕业生总数的3%)。学校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并奖励: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特等奖获得者奖金1000元,论文指导教师奖金400元;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一等奖获得者奖金500元,论文指导教师奖金200元;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二等奖获得者奖金300元,论文指导教师奖金200元。
附件:1.各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名额
2.新浦京集团350Vp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新浦京集团350Vp学术型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情况表
4.新浦京集团350Vp全日制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情况表
研究生院
2014
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