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激励优秀博士生争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按照《新浦京集团350Vp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基金的试行办法》要求,现开展2013年下半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基金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入学2年以后的在读博士研究生,研究成果满足以下要求的均可提出申请(保密的博士学位论文不参加此类资助)。
1.在本人研究领域的国际高水平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或录用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3篇,其中在JCR一区、二区期刊上至少1篇;
2.作为主要参加人,获得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本人排名前5名)、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本人排名前2名)、国家或国防发明专利1项(本人排名第1名)、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突破并得到评审专家认可的申请者,可以适当放宽对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即在本人研究领域的国际高水平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或录用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其中在JCR一区、二区期刊上至少1篇。
方式一:经批准资助的非在职博士生,从批准的次月起,资助额度为每人每月4000元人民币。
方式二:经批准资助的在职博士生,从批准的次月起,资助额度为每人每月2500元人民币。
资助时间不低于1年,最长不超过2年(每年按10个月计)。资助期间先按上述标准金额的50%资助,每半年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检查一次。资助政策实行滚动制,受助人员于下一年度的2月底之前填写好《受资助博士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表》(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检查。检查合格者继续资助,并给予剩余的50%资助款,不合格者取消资助资格。
1.获得资助的博士生,从批准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从受资助之日起,博士生应在国际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录用至少3篇学术论文,其中JCR一区、二区期刊论文至少1篇;对于符合规定的获奖和专利总数达到3项(含)以上的资助者,在国际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录用至少3篇学术论文。
2.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形式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实行10份盲审制,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聘请10位本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分别对其学位论文进行盲审,无异议者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若有异议,须满1年后方可重新提交。
申请者按照要求填写《新浦京集团350Vp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基金申请表》一式7份,于2013年10月15日之前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