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大会精神,加快人才培养模式升级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新浦京集团350Vp卓越班学生分流实施办法(试行)》,新浦京集团350Vp成立新浦京集团350Vp卓越班学生分流工作小组,并制订2019级卓越班第一次分流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崔江涛
副组长:李青山、万波
成员:沈玉龙、张莹莹、宋胜利、谢琨、李龙海、王小兵、杨力、张剑贤、宋建锋、褚华、于强、王宗武、黄伯虎、贾文、杨鹏飞、徐悦甡
秘书:陈龙、张亚菲、车文惠、潘超、章艳玲
二、分流原则
1.尊重学生选择。尊重学生自身发展需求和选择,鼓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分流申请。
2.学业成绩择优。在尊重学生选择的基础上,以学业成绩为主,综合考核学生的沟通协作、科学研究、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3.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4.资源利用最优化。充分考虑专业、师资、实验室等教学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卓越班分流学生规模,要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三、分流方式
(1)自愿申请分流退出卓越班一贯制培养计划;
(2)综合评价得分低于75分或必修课程存在不合格者退出卓越班一贯制培养计划。
四、分流去向
经过分流退出计划的学生转入卓越班所在专业的普通班学习。
五、分流后学分认定
卓越班学生分流进入普通班后,需登录教务系统申请课程置换(课程号与普通班相同课程无需置换),如无相同课程,由学院统一考量认定为学院选修课程。
六、综合评价细则
(1)综合测评成绩(满分120分)由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能力成绩和“学科竞赛突出贡献”加分组成,其中学业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能力成绩满分10分,“学科竞赛突出贡献”加分10分。
(2)学业成绩由必修课等体现学院学科专业特色的课程成绩构成,计算方法为:学业成绩=Σ(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
(3)综合素质能力认定范围主要包括科研成果、增强型课程、学科竞赛、发明创造、社会服务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以及充分体现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
(4)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素质能力评定的指标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学科竞赛突出贡献根据《新浦京集团350Vp学科竞赛成绩优胜者表彰奖励办法》进行认定;已纳入“学科竞赛突出贡献”的奖项不再参与其他模块计算。
七、学业成绩认定和考核列表
学业成绩认定截止时间为7月6日24:00,因特殊原因成绩未及时上传的科目不纳入成绩计算。课程列表见附件1。
八、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内容、方式
学院将组织专家按照综合评价细则对学生提交的综合素质能力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和打分。
九、时间安排和申请方式
1. 6月28日前,自愿申请分流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将《自愿分流退出卓越班承诺书》提交至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逾期将不接收此类申请;其他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将综合素质材料提交至本科教学办公室。学院咨询电话:81891390。
2. 7月11日完成新浦京集团350Vp2019级卓越班分流工作。
3. 7月12日到7月14日公示分流名单
十、补充说明
1.确因身体原因、存在学业困难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分流退出卓越班的学生,可及时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一事一议,不受集中分流时间限制。
2.本方案由新浦京集团350Vp卓越班学生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新浦京集团350Vp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