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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困难补助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5点击量:

各年级: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与生活,体现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依照《关于调整本科生资助项目标准的通知》(西电学〔2016〕16号)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0年春季困难补助评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我院全日制计划内本科在校学生,学习态度端正,生活俭朴,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2.原则上必须为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果在提交评定结果中有未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单独提交详细情况说明)。

3.在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后个人生活仍很困难,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费用。

二、资助标准与名额分配

资助标准:1000元/人,不分等级。

名额分配:根据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数测定,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报送。

三、评定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春季困难补助申请条件同学根据学院/书院要求,提交困难补助申请及相关材料(各年级留存,以供查备)。

2.民主评议。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申请学生提交材料,初评申请困难补助学生资格,并将初评结果上报学院。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可采取线上视频、语音等形式开展评议。

3.院系审核。按照工作要求,学院认真审核初评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将初审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无异议后确认上报。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可采取学院网站等线上渠道进行公示(注:只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年级、专业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4.学校审定。各学院/书院将春季困难补助评定结果报至本科生院资助科,学校审定后发放。

四、工作要求

1.各年级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认真落实,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学生,深入做好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按时做好评定和上报工作。

2.各年级在工作过程中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广泛了解困难学生真实情况,坚持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最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

3.各年级需于4月7日17:30前完成评定工作,并以年级为单位,将《学院/书院2020年春季困难补助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纸质版(学生工作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正式开学后补交至资助科(行政楼216室)。

联系人:李栋

联系电话:029-81891668

电子邮箱:dongl@xidian.edu.cn

新浦京集团350Vp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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